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获奖证书分别由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及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加盖公章)。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性作文类、英语类比赛(省级赛区及以上)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
3、对农业和生命科学兴趣浓厚,立志成为农业现代化高级人才的高中毕业生(须在系统报名表内“个人陈述”中详细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8年自主招生全国范围内计划招生不超过225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如下:
注: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类)志愿。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6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2)竞赛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3)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大小)。以上证书在报到时必须出示原件。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申请材料中“本人签字”一栏必须由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8年4月9日前(以收到全部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四、报考资格审核
学校对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
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11日17:00前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内我校提供的交费支付平台缴纳考核费用(60元/生),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缴费完成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16日12:00前至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对逾期未交费或未进行考试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完成缴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费用恕不退回。
五、考核
1、报到时间:2018年6月9日13:30—16:00
2、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
3、报到及考核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4、考核方式: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内容根据不同专业分别进行设置,注重考核考生相关专业的学科潜力和专业特长。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和舞弊行为。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面试具体安排请见后期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六、入围合格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依据面试成绩分专业排序,确定入围合格名单;
2、学校在2018年6月22日前对入围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合格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合格资格。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七、录取办法
1、入围合格名单的考生,2018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江苏考生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一批次线、浙江考生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上海考生须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公示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2、对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自主招生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4、学校在2018年7月25日前对最终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 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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