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在成都市双流区居住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在成都市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 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以在双流区居住务工方式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申请其他年级入学须提交子女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二)申请人以积分方式申请其随迁子女入学。
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
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三 办理流程
1. 请信息填报(5月1日—5月29日)
打开微信,搜索“双流教育小程序”→微信授权登录,点击“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阅读申请须知并勾选同意→填报申请信息→填报成功。填报过程须按要求准确、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虚假信息,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2. 现场提交资料
申请人点击小程序中“我的随迁子女入学”,查看系统自动派发的现场初审日期,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镇(街道)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 结果查询
⑴ 完成资料现场审核后,可通过“双流教育小程序”中“我的随迁子女申请”查询双流区各部门审核结果。
⑵ 7月中下旬,在“双流教育小程序”中“我的随迁子女申请”查询子女分配就读的学校。
四、 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统筹安排、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教育资源紧缺的镇(街道),将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邻近镇(街道)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五 、报道注册
7月18—21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持户口簿到学校报到注册。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85830519(小学)
85830810(初中)